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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鸡:袁某侵害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为5000元!

    宝鸡:袁某侵害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为5000元!

    据市委普法办/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8月28日,广州市某服装企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取得了某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鞋”,该商标现已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8月27日。201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2020年11月24日,权利人代理人登录淘宝网名为“某某男装”的店铺,购买男针织衫一件,并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对上述购买过程进行录屏、录像证据保全,取得了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并由公证处对上述进行了公证。 涉案男针织衫标签上使用了与广州市某服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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