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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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岁男子开庭前捅刺33岁前女友,被判故意杀人罪
日前,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重庆“60后”男子陈某某在分手后,以赠与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前女友,开庭前,竟持刀在法院门口捅刺女方致重伤二级。一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陈某某出生于1966年,小芳(化名)出生于1992年。2016年5月,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害人小芳相识并成为男女朋友。2025年5月,小芳与陈某某分手并删除陈某某所有联系方式。 判决书截图。 同年6月9日,陈某某以赠与合同纠纷为由向云阳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起诉小芳,南溪法庭立案后通知二人于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