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频道正文

法院安排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开庭在程序上是否违法?

谢邀无讼案例。以我之前的文章作为回答。

近期,微信上流传一份《关于不同意法定休日开庭的意见》无讼案例。原来,法院安排2018年12月8日上午开庭,当天刚好是星期六,该公司认为法院安排在休息日开庭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剥夺,且法院安排当天也未征得其同意,因此不同意当天开庭,希望法院能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无讼案例,如果法院安排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开庭在程序上是否违法呢?

笔者分别以“节假日开庭”和“休息日开庭”在无讼案例网站山进行搜索,得到9个案例无讼案例

1.(2014)船民申字第4号郎春萍与王利伟、李健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认为,关于李健民提出的原审在法定节假日开庭问题,因原审被告王利伟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将开庭传票送达了李健民,李健民本人签收无讼案例。后公告的开庭时间遇到国家节假日调休,本院按期开庭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2.(2014)青民二终字第115号青岛颐和通宝投资有限公司与王光耀、韩玉婧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光耀认为,原审法院安排2014年4月7日节假日开庭,程序错误无讼案例。但法二审法院未对该问题进行评述,虽二审改判,但其理由是王光耀非案件适格当事人。

3.(2018)甘29民终56号胡某与姚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胡某上诉认为,一审法院在法定节假日开庭,当日去看见法院大门锁定,没有门卫、也不接电话,于是就确定法院放假,再没有理会,上诉人没有参加庭审属正当理由,故一审开庭程序严重瑕疵,显失公平无讼案例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一审在送达起诉书时将开庭传票一并送达胡某,胡某签收后并未提出异议,且在节假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庆日)开庭并不违反相关程序性规定,故胡某提出一审程序不当的理由不能成立无讼案例

4.(2016)川07民终2003号胡克刚与刘春霞、胡翠芳、四川亚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胡克刚上诉认为,本案一审传票确定的开庭时间为2016年4月4日10时无讼案例。2016年4月1日,胡克刚在公司开会时,按照国家规定宣布了放假,并在会后进一步确定是否开庭,才发现4月4日是法定节假日的最后一天,便拿出传票准备与一审法院联系,但传票中无联系电话。因为4月4日属于节假日,便没去法庭,当日也未收到法院的电话,便以为本案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本案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的规定。

二审法院认为,胡克刚上诉称“2016年4月1日在公司开会时,按照国家规定宣布了放假,并在会后进一步确定是否开庭,才发现4月4日是法定节假日的最后一天”,说明胡克刚对于开庭日期及地点是知晓的无讼案例。胡克刚称“拿出传票准备与一审法院联系,但传票中无联系电话”,虽然传票中未注明承办法官的联系电话,但其可以通过一审法院的对外办公电话进行查询并联系到承办法官进行确认。胡克刚在知晓一审开庭时间、地点及合议庭组成人员的情况下,未到庭应诉,应视为其自己放弃诉讼权利,一审开庭程序合法。

5.(2015)商民终字第1792号河南省福润食品有限公司与西宁吉臣商贸有限公司、陈莉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称,原审开庭定于2015年9月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并按上诉人未到庭缺席判决,属于程序违法无讼案例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虽定于2015年9月3日开庭,但开庭系经传票通知并有三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程序并无不当,三上诉人称原审定于节假日开庭属程序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无讼案例

6.(2013)衡民二终字第185号解观海与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虽然给上诉人送达了开庭传票,但开庭时间2013年4月30日是我们国家法定节假日无讼案例。一审法院利用法定节假日剥夺了上诉人的诉讼权利。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主张一审法官在法定节假日开庭剥夺了其合法权益无讼案例。但针对法院目前案多人少、审判工作日益繁重的现状,法官牺牲节假日加班办理案件,不应受到指责,且上诉人的主张也于法无据,故对上诉人该项上诉理由亦不予支持。

7.(2017)湘10民终235号米建明与范名顺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明知米建明系外地人,却故意安排在国家法定假日开庭,系程序违法无讼案例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一审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且一审法院已通过传票、电话等方式告知米建明开庭时间,充分地保障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米建明未到庭参加诉讼是其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另人民法院安排节假日开庭也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对米建明提出的该项上诉主张,不予支持无讼案例

8.(2011)徐民终字第2056号上诉人张忠义与被上诉人谢明礼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程序违法,原审法院利用休息日开庭,不通知上诉人的代理人无讼案例。在上诉人的代理人不到庭的情况下进行开庭,属于办案程序不合法。

二审法院未对该问题进行评述无讼案例

9.(2014)肇中法民一终字第22号江阴市海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与肇庆亚洲铝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通知2013年9月28日开庭,当天为休息日,经海科公司等书面告知,一审法院置之不理,坚持休息日开庭违反法律规定无讼案例

二审法院认为,相关法律并未对开庭时间有规定,原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9月28日开庭,不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无讼案例

综观上诉案例,法院虽安排节假日开庭,但如果传票送达程序合法,就不会因安排在节假日开庭而构成程序违法无讼案例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本网站为服务于中国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百业信息网发布此文仅为传递信息,不代表百业信息网赞同其观点,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仅供用户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建议。请读者自行核实真实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任何后果均由读者自行承担。如广大用户朋友,发现稿件存在不实报道,欢迎读者反馈、纠正、举报问题;如有侵权,请反馈联系删除。(反馈入口)

本文链接:https://www.byxxw.com/zixun/22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