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财经正文

武汉市工商局,我们企业血汗钱到哪里去了

  武汉市工商局武汉工商企业查询,我们企业血汗钱到哪里去了

  —寻找当今的包青天

  湖北联合一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5日,公司经合法程序成立,有一个法人股东即是湖北联合一百网络营销有限公司,出资额为51万;有八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是陈金霞出资额2万,陈凤出资额5万、熊海霞出资额5万、孙菊梅出资额5万、陈爱民出资额5万、李建祥出资额5万、冯耀民出资额8万、刘小湖出资额14万,亿商股东及其出资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等证据予以证明武汉工商企业查询

  经发起人股东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决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刘小湖担任,有相应会议记录和公司营业执照等证据证明,公司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审核核准登记注册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武汉工商企业查询。后于2010年12月10日,原公司股东刘小湖将自己所占公司14%的股权转让给詹明辉,同时经过股东会议第二次会议,有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有詹明辉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相应会议记录以及企业变更通知书等证据证明。

  后来一次偶然机会,公司股东冯耀民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登记的居然成了余木山,查询之下才知道,原来詹明辉在2011年9月22日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成了余木山,而这一过程居然公司的其他股东全都不知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修改公司章程一律需经公司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能进行变更和修改,然而詹明辉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同意居然能够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这里面有些什么幕下交易不得而知,但是在整个违法变更登记过程中,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严重的失职和违法行为,作为企业信息变更申请人的詹明辉是如何能够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完成这样一件缺少合法要件的行政变更手续的呢?外人如何可知武汉工商企业查询。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是怎样为詹明辉大开方便之门的呢?工商行政部门的登记的公信力何在,法律尊严何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何在!詹明辉与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难道不应当为此向受害的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相关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难道不该对此种不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吗?经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于2011年9月22日在相关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过程中,在自然人股东陈金霞、陈凤、熊海霞、孙菊梅、陈爱民、李建祥、冯耀民既不知情,也未签字的前提条件下,不知怎么地就将法定代表人由詹明辉的名字变成余木山的名字,经各股东仔细辨认变更手续上的股东签名全部不是股东自己签的名,全系伪造,事后股东多次与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有关领导交涉无果,股东现在别无他法。

  据武汉市工商局东湖分局有关领导了解后说,余木山长期在东北打工,余木山对法定代表人变更到自己名下一无所知,经多方打听,公司现在一无办公地址,二无办公人员,原公司有上百万资产化为乌有,我们的血汗钱到哪里去了,我们广大股东不知道谁应当对此承担责任武汉工商企业查询。股东现在别无他法,呼吁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士给予支持和帮助,给受害股民指引一条道路。

  湖北联合一百商贸有限公司全体受害股东

  2013年8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本网站为服务于中国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百业信息网发布此文仅为传递信息,不代表百业信息网赞同其观点,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仅供用户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建议。请读者自行核实真实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任何后果均由读者自行承担。如广大用户朋友,发现稿件存在不实报道,欢迎读者反馈、纠正、举报问题;如有侵权,请反馈联系删除。(反馈入口)

本文链接:https://www.byxxw.com/zixun/23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