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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合肥两区行政区划调整

2月2日、4日,合肥市瑶海区、包河区政府分别发布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公告,详情如下:

合肥市瑶海区

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合肥两区行政区划调整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变更瑶海区大兴镇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设立瑶海区龙岗街道;撤销瑶海区明光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合并设立瑶海区淮浦街道。调整后,龙岗街道办事处驻王岗社区,淮浦街道办事处驻红旗社区。详情可参考示意图。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合肥市包河区

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合肥两区行政区划调整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包河区常青、望湖、骆岗、义城、烟墩、万年埠6个街道管辖范围,设立包河区驷佩塘街道、方兴街道。调整后,驷佩塘街道办事处驻清枫社区,方兴街道办事处驻新胡李社区。详情可参考示意图。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合肥两区行政区划调整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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