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泥浆洒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驾驶人驾车驶离、此后两个多月拒不到案。执法人员一路追踪,最终在施工现场找到当事人。近日,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二支队办结了一起公路污染案件,依法对当事人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执行,并督促当事人向养护单位缴纳路面清理费用。

今年6月21日23时03分,京港澳高速良乡机场收费站入口2道,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所载泥浆发生遗撒,造成车道路面污染。首发集团京开分公司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总队二支队举报。
执法人员迅速调取、固定现场影像资料,锁定了涉事车辆。经查,该车由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派驾驶人孙某驾驶,除泥浆遗撒造成路面污染外,还存在套用客车ETC、逃避称重检测的行为。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推进却并不顺利。执法人员多次联系当事人,电话那头要么无人接听,要么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拒绝到队接受处理,一拖就是两个多月。
在此期间,执法人员聚焦车辆线索,查询轨迹、摸排规律、多方调查。日前,执法人员终于在丰台区太平桥某工地成功查获涉事车辆。执法人员直奔施工现场,与项目负责人当面沟通,讲清事情原委、讲明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次日到队接受调查处理。

9月1日上午,当事人来到二支队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执行:车辆装载泥浆遗撒造成公路路面污染,罚款4900元;套用客车ETC、逃避称重检测,罚款5000元。同时,当事人向养护单位缴纳路面清理费用1400元。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还将对违规运输货车涉事企业展开溯源追责,确保处置闭环。

首都交通执法部门提醒,装载易遗撒、飘散货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抛洒滴漏污染公路。货运车辆通过收费站称重检测区,应当依法依规接受检测,套用客车ETC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属于违法行为。公路是公共资源,损害必须赔偿,违法必受追究。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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