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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工商“官贼门” 广东省工商局红盾秀

  汕头工商“官贼门”

  广东省工商局——红盾秀

  2011年8月31日广东工商秀——统一大接访声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省工商局在网上发布“来访均表示满意和感谢”。

  本人作为有几十年国企工龄的汕特龙湖市场建设总公司员工,却因1998年抗议工商狗贼局长李锡通赤膊上阵、恶意干涉企业经营、强制压低公司员工工资、非法批签企业工资表,而受到汕头工商官贼恶意歪曲国发(1998)41号文、粤府(1999)3号文件——荒唐公文声称国企公司员工需要工商机关编制,将几十年工龄的国企员工非法诬陷为汕头市临时工管理条例临时工辞退,一切合法权益被抢劫掠夺一空!竟还需缴几百元给工商官贼才能移档案的负债人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

  汕头工商官贼周振南、李锡通相互勾结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暗中签发一份不敢公开、欺诈各级的汕头工商(1998)115号文并于1999年3月25日滥用公共行政权力,非法将1993年底依据中央、省市政策文件已与龙湖工商局办理政企脱钩(汕龙工商54号文),人财物关系结算划清、还于1994年通过汕头市委、市政府政企脱钩验收的汕特龙湖市场建设总公司,假籍政企脱钩,公然撕毁政府颁发的神圣企业执照,无召集公司大会、不登报公告、无税务注销,踢开非机关的合法企业法人,以非法的机关干部冒充企业法人暗中签名注销龙湖市场建设总公司,从而达到抢劫侵吞该国企公司40万现金和几百万巨额资产的罪恶窝案:

  请查看《从一份抢家劫舍的白皮书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看汕头工商官贼的嘴脸》、《真正恢复党的实事求是作风,才能认清汕头工商官贼的本质》、《广东省工商局 一个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典型》,就能够看到广东工商局统一接访秀究竟是怎么“维护群众利益”?到底又是怎样放纵汕头工商官贼在龙湖、澄海剥削掠夺,却还涂脂抹粉登台亮相“建设幸福广东”?!请问省工商局红盾秀领导能否公开向社会回答:为何真正涉及贵局内部经济恶霸周振南、李锡通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就刻意包庇放纵???

   一个长期遭受工商官贼剥削掠夺的汕头公民李志伟写于辛亥革命100周年前夜

  链接(1):2011年上半年广东省工商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372件,比2010年上半年(94件)增长295.74%,行政复议类型主要是行政不作为(196件)、行政处罚和信息公开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

  链接(2):相互勾结、非法侵吞巨额国企财产竟能捞取“汕头工商能够如实把历史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汇报得这么全面、认识得这么深刻”这一愚弄各级的“工商秀”,非常值得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基层考察、如何从被考察对象虚假汇报这个典型案例,研究怎样真正落实实事求是作风,以之发现被恶意隐瞒之真相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

  链接(3):无独有偶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本人在广东省工商局大堂揭露省工商局不作为,以及当前专家学者抨击强权单位为局部利益、部门利益一己之私,制订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土政策的2011年6月22日省工商局大堂:

  来自汕头澄海68位1996年以前经省工商局统一招考,被正式备案录用的工商干部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在汕头工商局信访上访多年无一回复,也不得不上省城鸣冤——同样因为工商垂直管理、市场办管脱钩的国发1998年41号文和粤府1999年3号文,在2001年汕头工商官贼同样恶意扣压其配套文件——2001年国府办83号、粤府办109号、粤人发231号文件的传达(以上三文,直到2008年才被曝光面见受害者)。

  如同李锡通、周振南蒙蔽汕特龙湖市场建设总公司员工一样,汕头工商在澄海也如法炮制恶劣的组织行为,黑箱操作——不开会传达,不按国家政策规定、乱分流这68位工商干部到市场物业(这些人在工商工作有的长达二、三十年),当年却突击另安排外面44人入澄海工商局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

  在本人所在公司暗中被经济恶霸工商官贼非法注销,40万现金和几百万巨额国企资产帐户被工商官贼罪恶消除的今天,省工商局还狡辩”不存在该公司被非法注销,也不存在某人侵吞国有资产问题”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请问广东省工商局,既然汕头工商官贼案“不是个人行为、某人侵吞”,那么其巨额国企财产究竟上缴哪级财政国库?或是存入省工商局小金库之类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的工商窝案?!

  同样有趣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内外通吃的汕头工商官贼在1998年市场办管脱钩文件下传到2001年实施的几年里,汕头工商官贼的用权谋一己之私,又有许多杂技,我们还是暂别扩至汕头其它区域仅以澄海为例做剖析:

  利用办管脱钩之机,一次性将澄海的北门市场、衙门市场、东里东和市场、莲下莲阳油站高价卖出,以及将市场黄金地段商住楼一次性卖掉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

  在此办管脱钩的实施过程中,工商官贼生财有道之用权谋私,还有创新型经典攫财特技广东工商局企业查询。利用市场黄金地段延长使用期限,一次性收取10年、20年、30年、50年各种类型的全额租金。甚至还在2001年脱钩前夕,将中心商场一层30多间铺面,许以12年使用期一次性收取10年租金,如此违背行政改革人财物纪律规定,明目张胆侵犯地方政府国有资产,与工商官贼周振南、李锡通制造汕特龙湖市场建设总公司国企财产抢劫掠夺案如出一辙。这就是省工商“我局同意汕头市工商局认定意见”之盲目怂恿的必然结果。也正由于有省局某些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的支撑式“监管”,才有《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的陆丰获刑局长“升迁门”、汕头工商“官贼门”、广州海珠工商“贩卖罚没门”和虚假注册、虚构公司地址领取执照,真假混杂进行诈骗的“广州王博案”等等各种各样的市场经济乱象, 请问作为市场经济引导员、服务员、裁判员、调解员的省工商局是否曾扪心自问——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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