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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8家企业被处罚!涉及文具店、大药房、孕婴店...

日照8家企业被处罚<strong></p>
<p>济南孕婴店</strong>!涉及文具店、大药房、孕婴店...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暨2022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日照市市场监管系统重拳出击,扎实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工作济南孕婴店。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日照一枝笔文具连锁有限公司枣庄路分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及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2年4月18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日照一枝笔文具连锁有限公司枣庄路分公司经营的进口“明治泡泡糖”无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的进货记录、供货商资质及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济南孕婴店。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5盒,已销售2盒,涉案货值75元,违法所得3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济南孕婴店。2022年5月16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元、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明治泡泡糖”3盒、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日照市东港区爱得利孕婴用品商店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冒用济南孕婴店他人厂名厂址产品案

日照市东港区爱得利孕婴用品商店销售的规格型号为YG-8024的“Fisher-Price”拼接地垫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抽检,检验不合格济南孕婴店。2021年9月22日,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案件交办通知书。经调查,当事人无法证明涉案物品进货来源,销售的涉案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否认涉案产品为其生产。经查实,当事人经营的涉案产品货值金额636元,违法所得222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济南孕婴店。2022年2月25日,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拼接地垫1张、没收违法所得222元、罚款1528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五莲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五莲县惠真文体用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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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7日,五莲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五莲县惠真文体用品店经营的爆脆面标签中使用标示“猪饲料、献给猪宝宝的礼物”等字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有关规定济南孕婴店。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违法食品50包,已销售27包,涉案货值50元,违法所得27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济南孕婴店。2022年5月5日,五莲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食品23袋、罚没款合计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日照市岚山区珍尼鲜海产品店经营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超过规定负偏差食品案

2021年12月,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线索,反映当事人在网络经营鱿鱼干时缺斤短两济南孕婴店。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包装内添加脱氧剂以达到产品净含量要求。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8袋鱿鱼干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均已经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负偏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济南孕婴店。2022年4月14日,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品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日照市大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兖州路分公司虚构原价诱骗消费者交易、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1年9月,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日照市大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兖州路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虚构原价诱骗消费者交易且对外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违法行为济南孕婴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济南孕婴店。2022年1月,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6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日照市山海天市场监管局查处日照泰高亚昊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饲料广告案

2022年3月11日,日照市山海天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日照泰高亚昊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发布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说明有效率性的广告济南孕婴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济南孕婴店。2022年4月12日,日照市山海天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日照盛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分店销售劣药案

2022年1月18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日照盛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分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及柜台中摆放的13种药品共30盒已超过药品标识有效期济南孕婴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济南孕婴店。2022年4月7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药品30盒,吊销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李某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3200元,并处罚款1600元,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案件八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日照市岚山区一米化妆品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2022年1月5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日照市岚山区一米化妆品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存放有:标识“AGE 20’S ESSENCE COVER PACT LF”等外文字样的产品6盒,以及其它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共36盒济南孕婴店。日照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对照产品标识的中文翻译依法认定涉案产品为化妆品。当事人未能提供出上述产品的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购货凭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济南孕婴店。2022年2月25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83元、没收违法化妆品36盒、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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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市场监管 编辑:小曲济南孕婴店,如有不当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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