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称购买成箱脆宝(一类水果),纸箱箱体存在猫腻,仅盒子重量就近3斤,盒子部分区域填充了水泥。此事引发争议,“适当填充也可以”“怪不得水果贵”等不同观点被提出。

6月1日,视频发布者孟先生向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介绍,自己在河南郑州万邦进货,水果来自山东,商家添加水泥的行为可以起到增重作用。
“增重是比如这个水果4元一斤,是带箱子一起称重的,如果10斤那就是40元,可是箱子占了3斤,实际水果只有7斤,那么水果进价就不止4元一斤了。”
孟先生还表示类似水果框子一类的容器,基本都能看出来重量,但这个纸壳子的重量太离谱。不过孟先生以箱子已扔掉为由,未提供具体厂家。
同日,记者致电孟先生提到的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城,工作人员称自己对此事的具体情况暂不清楚,但市场针对箱体的重量有相应规定,只要在要求范围内是允许的。
“针对单品都有规定,说有问题,需要提供相应的档口。”另对于为何添加水泥等事宜,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并称会让工作人员去了解情况,但截至发稿前暂无人回电。
6月1日,记者以商家身份随机咨询郑州当地三家经营纸箱批发的店铺,有一家商铺称箱体可以定制增重,“重量是可控的,两种增重方式,在胶里增加东西或者用特殊的纸,一般是加重一二斤。”另外两家商铺称不能定制增重。
记者了解到,水果箱体增重现象此前就被发现过,2026年大连一消费者就曾因购买的羊角蜜甜瓜箱体过重发生纠纷,“包装计入总重一事”一度引发争议。同年,也有媒体针对箱体过重一事进行过调查。



针对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商家若明确标注净含量10斤,按净含量收费属合规,消费者拿到手后实际称重如果不足10斤,则属缺斤短两。
“商家明确告知消费者带箱10斤,消费者按毛重付费。这种模式本身并不直接违法,但如果箱子重量占比过高,导致净重严重低于消费者的合理预期,则可能构成误导或欺诈。”
付建也针对视频内容提醒,若没有竞争关系,发布不实信息或构成名誉权侵权。但如果发布者是同行业经营者,其发布不实信息攻击同行,目的是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得竞争优势,则可能构成商业诋毁。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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