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卖房替儿还贷百万元,儿子儿媳拿钱后与他断绝来往,老人起诉要钱,儿媳称微信说过“感谢爸爸鼎力相助”,足以说明钱是赠与;法院说法
9月24日,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中国法治观察》栏目报道了北京法院审理的一起亲生父子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年近七旬的老人卖房替子还贷126万元。这126万元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与?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对簿公堂。
卖房替子还贷126万元
老人起诉亲生儿子
2024年,67岁的侯先生卖掉名下平房,向儿媳转账126万元,结清了儿子、儿媳名下房屋的剩余贷款。侯先生说,这笔钱给出去以后,儿子儿媳竟然不再和他来往。
2025年1月起,侯先生开始通过微信索要这笔钱,明确表示这是自己的养老钱,但是儿子儿媳却不归还,10个月后,他将儿子、儿媳诉至北京西城法院。
一审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判令儿子儿媳共同偿还
庭审前,西城法院法官多次尝试联系侯先生的儿子儿媳,始终未能取得联系,最终只有被告的代理律师到庭应诉。原告主张是借,被告主张是赠,被告方主张,儿媳曾在微信中说过“感谢爸爸鼎力相助”,这句话足以说明这笔钱是赠与。

法官进一步查明,侯先生转出这笔钱后仅半年就开始不断催要,并且明确表示这是自己的养老钱。

从举证责任的角度来说,赠与关系是否成立,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手中最直接的证据,只有那句“感谢爸爸鼎力相助”。被告证据不足以证明赠与关系成立,赠与的抗辩是不成立的。

2026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判令侯先生的儿子、儿媳共同向侯先生偿还12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儿子上诉仍称赠与
二审法官调查发现二十年积怨
侯先生的儿子、儿媳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官调查后发现,这起纠纷的背后,远不只是126万元这么简单,是一对亲生父子之间二十多年家庭积怨的总爆发。
经过审理,二审法官同样认定案涉款项属于借贷,而非赠与。但法官同时了解到,小两口一次性拿不出百余万元,如果直接判决一次性偿还,案件很可能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甚至会导致房产被拍卖。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法官决定通过调解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兼顾双方承受能力
按月分期偿还
主审法官了解到,小两口原本的房贷月供为七千多元,既然这笔钱当初就是用来偿还房贷的,按照接近月供的金额向父亲还款,既不会给小两口增添额外负担,也能让老人获得稳定的养老收入。

经过调解,二审法院对履行方式作出调整:将一次性偿还改为按月分期偿还。最终经双方协商确定,由儿子儿媳按月向父亲还款,每月还款金额约8000元,直至全部款项还清。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CCTV-12社会与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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