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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的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合并成“中国农村商业银行”吗?

当然不可能拯救协会。

各省的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合并成“中国农村商业银行”吗?

农村商业银行的前世。

各省的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合并成“中国农村商业银行”吗?

解放初期,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渐开始在农村建立,是由农民和辖区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组织起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金融机构。

请注意:也就是说,某乡镇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法人企业。

在计划经济时期,这当然不是问题。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连同城市信用社)一直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本身管理普通存贷款)委托,存在于农村基层机构。

改革开放后,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分离出来,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剥离了普通工商存款、贷款等全部业务,成为一家拥有全部管理利息的中央银行。农村信用社也由各级农业银行托管。

1984年,中国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但这只是一个联合清算平台,因为如前所述,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乡镇组织的独立法人:

自1995年以来,农业银行不愿接管大型落后的农村信用社,因此农村信用社成为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各级政府管理的农村金融企业。

很危险。

因为农村信用社这些年几乎从来没有清理过不良贷款,几乎没有足够的资金消化,人员老化,乡镇基础薄弱,管理模式差,随时都有破产的风险。

因此,从2000年开始,县级和市级合作社逐步合并成立。2009年后,经过股改上市,成为地方农村商业银行。

但仅此而已。

为什么不能建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不含四个直辖市)甚至国家级农村商业银行?哈哈。

1、全省经济发展差距大,地区太大,管理成本太高。

2.新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含城市商业银行)涉及股权、税收、人事争议。当然,省级银行主要是以省会城市为全省的政治经济中心。省会只想要权力和税收,不在乎边缘的地方。其他城市的股东肯定不会这么做。

3.现有的省级协会和全国性协会只是清算平台,不是商业法人企业。

4.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无法成立,更不用说全国了。重要的是,市县农村商业银行和协会也承担了一些支持地方建设的责任。如果成立一家省级甚至全国性的农村商业银行,那就是垂直管理体制,当地农村信用社支持自己的企业(包括市县商业银行的城市信用社)会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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